秦楚网讯(十堰晚报)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2024年度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和长江大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市获评优秀等次,位居全省17个市州第一名。
2024年,我市坚持高位推动,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给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回信并予以亲切勉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肯定十堰“政治高站位、守护高标准、治理高质量”,保水护水成效显著。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十堰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治理项目350个,争取中央资金近5000万元。加强重点领域管控,针对扬尘、建材行业及餐饮油烟等开展整治,通过第三方机构实行全年全天候巡查。建立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体系,对城区20个乡镇(街道)排名通报,累计奖励优秀单位18个共137.5万元,对排名末位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全年整治大气污染问题178件,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6%,在全省地级市中排名第一,创历史最好水平。
水环境治理方面,我市探索智慧治水护水新模式,融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及 AI技术,构建全域“上天入地”监测体系,高效处置涉水问题线索,实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快速响应、高效处置。该体系获评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优秀案例,推动十堰成为全国唯一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试点地级市。组建305支党员护水队,3500名党员干部认领岗位,10.5万名党员群众参与守水护水。2024年以来,全市涉水投诉下降65%,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及以上标准,所有考核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均达100%,水环境质量位居历史最高水平。
农村环境治理方面,我市全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全省唯一全覆盖地级市。累计完成139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建成处理设施2000多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7%,位居全省前列。为保障设施长效运行,全市每年安排运维资金3000余万元纳入财政预算,通过第三方进行托管运维,有效杜绝“晒太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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