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通报批评!十堰公布5起物业领域典型案例

近日,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公布第一期物业领域典型案例警示物业服务主体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严格自律。

案例一

2025年5月,十堰市荣华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的荣华苑小区公共收益未公示,经督办该企业拒不整改。5月19日,茅箭区住建局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茅箭区综合执法局办理。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案例二

2025年3月,十堰市明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的南北世纪城小区因业主拖欠物业费限制业主充值水费,经督办该企业拒不整改。3月25日,茅箭区住建局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茅箭区综合执法局办理。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案例三

2025年5月,十堰市全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的星湖湾小区因未按要求公示小区公共收益,经督办该企业拒不整改。5月27日,茅箭区住建局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茅箭区综合执法局办理。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案例四

2025年6月9日,张湾区住建局检查发现十堰市顺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的永福花园小区公共收益未公示,张湾区住建局向物业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案例五

2025年4月,郧阳区住建局检查发现十堰联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的郧阳家园小区存在消防安全类和基础设施类问题,相关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目前,《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已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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