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传媒文化产业园创业系列政策解读之二 六大政策助力大学生创业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冰客

6月6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副科长尹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十堰市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就业部门通过提供包括创业培训、房租水电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扶持项目等六项创业扶持政策,精准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

创业培训

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以在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GYB、SYB、IYB、EYB、网创等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的可享受补贴。

房租水电补贴

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入驻创业予以场租水电费用减免的孵化基地,提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补贴标准最高每年1.8万元,期限最长3年。

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就业群体,可按照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最高40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市主城区(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其余县(市、区)不超过三年,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针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在校或者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人不超过5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给予贴息。

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大学生(含非本地户籍)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不含本人)的,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各类一次性创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创业场租补贴

毕业5年内、在孵化基地以外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大学生(不含在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内在孵的),可申请300元/月,最长36个月的大学生创业场地租赁费补贴。

创业扶持项目

2025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设创业组、创意组。其中创业组申报对象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技工院校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2020年1月1日之后毕业)毕业生(含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创意组申报对象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技工院校在校生。扶持金额:创业组为5万元—50万元;创意组为5000元—5万元(落地后)。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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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日报传媒文化产业园创业系列政策解读之一:“政策+场地+资金+服务 ”全链条支持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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