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报道: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市公安局日前公布了我市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0719-8112383,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线索;凡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通告》明确了依法打击的10类违法犯罪情形: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线上、线下购买零部件组装枪支;使用射钉器改制枪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拆解烟花爆竹火药制造爆炸物;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的信息;制造、销售仿真枪。
《通告》明确,在2025年11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人员,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十堰公安机关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线索;对群众举报的相关线索将立即组织警力核查,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打击。凡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涉弩涉刀等违法犯罪人员,帮助违法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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