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变“毒药”,谁为美丽买单?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报道:随着生活质量提升,肥胖问题困扰着众多市民。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美的向往,编造“轻松减肥”“躺瘦”等谎言,不少市民上当受骗。

明女士(化名)长期为体重问题烦恼,一天她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代购广告:韩国本土减肥药,半个月能显著瘦身且无副作用。咨询后,她毫不犹豫花680元买了一疗程。几天后收到包裹,里面是十多袋包装简陋的药片,包装袋上没有国内正规保健药品应有的批准文号。

起初服用,明女士体重有所下降,可没多久便头晕目眩、频繁拉肚子。2023年1月9日,在家人陪同下,明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警方立案后联合相关机构检测减肥药片,结果显示其中含有禁止添加成分麻黄碱。

2023年2月,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追根溯源、深挖线索。经缜密侦查,公安机关在广东、江苏等地开展联合抓捕行动,同年8月,一举捣毁生产、销售“三无”减肥药窝点,将罗某、陈某甲、韦某、陈某乙、粟某、洪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

2023年12月11日,该案移送至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罗某与叶某(在逃)为谋非法利益,共同出资在深圳市一市场租店铺,以“完美公司”名义销售化妆品及减肥药。叶某负责进货,确保“三无”减肥药寄到深圳,罗某负责销售工作,包括组织客服团队等。陈某甲负责按订单寄送减肥药。粟某是罗某丈夫,注册“完美1号”与“完美2号”微信账号供客服团队使用,并绑定银行卡收销售款、发工资。韦某与陈某乙是客服,负责在朋友圈发减肥药广告;洪某是中间商,从陈某乙处收购减肥药后加价销售。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2020年12月至2023年6月,罗某等人明知销售的减肥药是“三无”产品,仍多次向他人销售4000余包,销售金额共计220余万元。2024年3月22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对罗某等6人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等6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各并处罚金10万元至42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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