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张贞林
重阳节前夕,郧阳区青曲镇中心卫生院在该镇福利院开展“爱在重阳送医送药”主题活动。志愿者耐心细致地为老人们体检,赠送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常用药物,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送上重阳节祝福。图/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石义谦 张传郧
今日是重阳节,也是我国第33个敬老节。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十堰市60岁及以上人口达61万余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达45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08%。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全市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4个百分点,表明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我市老龄人口比例呈上升态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我市总人口数量为320万。从年龄构成看,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610589人,占19.0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1977人,占14.08%。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十堰市常住人口中,15岁—64岁的人口为2552029人,占总人口的76.39%;65岁及以上人口为285256人,占总人口的8.54%。两次人口普查数据对比可以发现,近十年我市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54个百分点。
有关资料显示,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88万,占总人口的25%左右。根据联合国发布的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0%即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据此表明,届时我市将从轻度老龄化阶段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
另有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市百岁老人有46位,其中张湾区3人、茅箭区4人、郧阳区11人、丹江口市6人、竹山县4人、郧西县2人、房县5人、竹溪县10人、武当山1人。从数据上看,郧阳区的百岁老人最多,其次是竹溪县。
老年人可享受多项优待服务
老年人享有优待是政府和社会在做好公民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在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入各类公园、纪念性陵园,门票(不包括门票外的合法收费项目)实行免费。老年人进入风景区和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已开放的文物点、宗教活动场所,凡收取门票的,对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每年10月1日国际老人节和重阳节可免费参观。
各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和俱乐部,放映电影、录像,举行体育比赛、表演节目(全运会和国际性比赛除外)等,在观众人数不超过容纳限度的条件下,白天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老年人出行也有很多优待政策。按照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乘坐长途客运汽车,可优先购票、优先上下车,县以上长途汽车客运站候车室(厅)内应设老年人专座。铁路车站应当让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老年人的陪同人员进入为老年人专设的候车室候车;没有为老年人专设候车室的车站,应在一般候车室内设老年人专座。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轮渡;老年人乘长途客运轮船,凭证可以在水上客运码头优先购票、优先进候船室,优先托运行李,优先上下船。
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明确规定,政府将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
在社会生活方面,邮政、电信部门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汇款、取款、取包裹、订报刊、打电话等服务。人民法院应优先受理、优先审理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交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依照规定缓交或减免。
我市多点发力应对人口老龄化
面对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我市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其中2020年共发放5343.051万元,惠及全市60786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市养老床位总数2.6万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
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的医院数量达170家,老年人景区景点免费或半票单位已有41个,文化活动场馆免费对老年人开放的已有69所。
我市加快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目前,全市已有医养结合机构15家,其中市中心城区6家。预计到2022年底,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将达到100%。
截至目前,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达2642张,其中医疗床位978张,养老床位1664张。到2021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预计达到35%,“十四五”末将达到60%。
今年全市将建设6个街道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完成25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推动市失能失智老人托养中心建设和市老年公寓、市社会福利院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市老年人养护中心将尽快投用,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35%以上。
80岁以上老年人可领取高龄补贴
高龄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丹江口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按5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房县: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按5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竹溪县:对年满80—84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85—89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90—94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95—99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竹山县:对年满80—89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90—99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郧西县: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3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百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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