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交警治违重拳出击!两日来共有10名酒司机被查处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陈霞 报道:9月13日,我市交警部门与全国同步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连续两来日,交管局采用县市交叉互查和24小时不间断查处的办法,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2例。其中,无证驾驶11例、饮酒驾驶6例、醉酒驾驶4例、超员5例。

9月13日13时许,王某明驾驶车牌号为鄂CDK8**号普通两轮摩托车从张湾区黄龙镇出发,沿十堰西城路往十竹路方向,行驶至张湾区西城路柏林加油站路段时,被四大队民警查获。据王某明称,当天中午他在其二哥王某忠家中吃饭,喝了一罐啤酒,因大哥王某学在叶大卫生院出现危重情况,便立即驾驶摩托车前往叶大卫生院看望其大哥,不想被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为3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9月13日晚,武当山交警大队在辖区皇榜路路段设卡,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时10分许,谢某群驾驶车牌号为鄂CLJ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执勤卡点时,民警现场对谢某群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谢某群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93.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带其前往医院抽取血样进一步固定证据。

9月14日20时30分许,肖某孔驾驶鄂C171**号小型轿车,从张湾区东风公司24厂路口出发,沿着车城西路驶往柏林方向行驶,行至张湾区红卫建设大道路段时,被四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肖某孔体内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14日22时29分许,赵某涛驾驶鄂C363**L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城区东岳路东岳古台路段,被机动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赵某涛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经查,赵某涛未取得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14日晚,武当山交警大队联合城区直属二大队在辖区皇榜路路段设卡,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时30分许,余某成驾驶车牌号为鄂CLJ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执勤卡点时,民警现场对余某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余某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4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9月14日20时27分,赵某驾驶鄂C1K6**号小型车辆从房县人民医院往财政局方向行驶,行至房县唐城西路未来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赵军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9月14日21时9分,何某军酒后驾驶鄂C776**号小型普通客车,由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往城关派出所方向行驶,行至唐城西路未来城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用酒精测试仪检测,何某军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14日晚21时40分,王某涛驾驶一辆鄂CBC8**号牌小型汽车行驶至丹郧路习家店路段,被正在进行酒驾整治的丹江口公安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涛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王某涛称,他因吃饭时得知母亲患病急着回家看望才侥幸驾车,交警当即告诉他酒驾危害性,并建议其紧急情况找代驾。

9月14日晚9时,王某驾驶一辆号牌鄂C1V1**小型汽车行驶至人民路与沿江大道、汉江大桥交叉口至生产北路路段,被正在进行酒驾整治的丹江口公安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于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一直保持着高压的态势。中秋佳节将至,亲朋好友相聚少不了饮酒,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和他人负责。希望广大司机,时刻牢记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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