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邀请老人去公司听课,实际上为了骗取老人的资金。8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院获悉一起一审非法集资案件。
2016年初,被告郭某某与名叫“吴某”的人相识,双方达成共识,在黄石、芜湖等地成立公司进行集资活动,所得资金按比例分成。同年4月,被告人郭某某成立一家农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公司)。2016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郭某某伙同“吴某”的团队印制虚假宣传单对外进行发放,邀请多位60岁以上的老人到公司,采取授课、播放虚假PPT宣传片的方式,宣传其生态公司的投资前景,并以月息2分至2.5分不等的利息以及在本金中先期扣除部分利息、现场返还投资本金折扣为利诱,诱骗黄石地区多位老人与该生态公司签订《借款合同》,骗取老人们的资金。随后,被告人郭某某、“吴某”分别携款逃匿。
经核算,2016年5月至7月期间,向涉案生态公司投资的老人共有80名,实际投资金额138万余元。
8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案经黄石港区法院审理,被告郭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因郭某某已被其他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数罪并罚后,郭某某被判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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