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 罗伟 通讯员 陈浩然 任磊 报道:在我市,滴滴是非法网约车平台,是打击的对象。但是,仍有部分私家车通过滴滴非法揽客,被执法部门查扣。据介绍,近期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一直在下大力整治非法营运“黑车”揽客行为,全力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
7月14日6时30分,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火车站北广场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鄂CD30789的白色轿车正在招揽一对男女上车,执法人员迅速上前调查取证。经查,该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欲将乘客从火车站北广场载至浙江路。因该车涉嫌未取得网约车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被依法暂扣,乘客则被转运。
7月15日8时30分,市道路交通执法支队机动大队发现车牌号为鄂C2697C别克小轿车正在招揽乘客上车。经查,该车驾驶员通过“滴滴平台”,招揽乘客从五堰南街到人民南路。最终,该车涉嫌未取得网约车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被依法暂扣。
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开始,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我市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在我市使用该公司所属“滴滴出行”以及后来推出的“花小猪出行”APP,在我市从事线上、线下网约车经营活动。据初步统计,从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我市城区交通运输部门共暂扣、处罚“滴滴出行”“花小猪出行”非法网约车142台次。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曾多次约谈该公司相关人员,并邮寄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停止违法行为。但是,该公司没有任何改正违法经营行为的举动。
今年5月13日,十堰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召集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网信办和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在十堰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清理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规范运力管控,落实安全稳定责任。但时至今日,滴滴在我市依旧没有办理经营许可。因此,机动车在十堰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一律被认定为非法营运,是打击的对象。
据介绍,近段时间,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正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天候、不分时间段开展执法行动,已查扣“黑车”数百台。该支队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选择安全合法的营运车辆,拒乘“黑车”。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