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这些情况

云上十堰讯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通讯员 周开智 报道:5月31日上午,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与今年1至4月我市水气环境质量情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任务87项,现已完成整改销号83项,2项整改任务未完成销号,2项整改任务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交办我市信访件370件,其中不属实70件,属实300件,属实件已办结298件,未办结2件。

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经梳理初步确定涉及我市整改任务23项,目前正在抓紧时间制定整改方案;交办我市信访件48件,其中不属实5件,属实43件,正在整改落实之中。

其中积极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我市已有27家沿江化工企业通过销号验收,剩余1家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加快推进汉丹港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汉丹港处置50吨溢油应急设备库建成投用,填补了汉江50吨级溢油处置设备库空白; 全面开展备用水源建设,竹溪县全力推动该县备用水源鸳鸯池水库建设,目前已完成水库大坝主体建设,择机下闸蓄水;加大对裸露山体修复力度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郧阳区已修复裸露山体100多万平方米;郧西县对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运行情况全面排查,计划每年投入资金500万元,委托第三方运营单位对全县农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运维管理。

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十堰市委主要领导对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要第一时间到问题现场进行现场办公,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会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立即行动,主要领导同志均第一时间带队现场办公,督办指导交办问题整改工作。

为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堰对自2016年以来的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严防假整改、伪整改和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4项任务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倒排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科学研判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立行立改,确保各类问题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

与此同时,十堰还将围绕辖区和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焦点问题等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改,做到未督先查、未督先改。

记者获悉,今年前4个月,十堰市33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十堰境内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十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107 天,达标率 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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