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钱结到手 高兴之余喝点小酒 近6000元现金丢失 幸好…

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 罗伟 通讯员 徐明国 陈成 报道:25日,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汉江路派出所民警经过近10天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丢失现金的王先生,让他领回了自己的5564元钱,王先生对民警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做法表示深深的谢意。

4月15日,好心人李女士报警称:“在张湾区发展大道四方山广场对面小花园内,有一个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把东西放在凳子上就走了,请帮忙处理。”接警后,值班民警程杰飞带领辅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当日15时许,李女士在四方山南广场小花园晒太阳,她听到有人说在小花园的一个长椅子那边有一堆钱散落在地上,于是她也跟了过去,发现一位好心人把散落在地上的钱捡起来放在椅子上后离开了。但时间过去了半个多小时后,放东西的那个人一直没有回来,后李女士看有那么多现金无人看管,才选择了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查看现场物品,未发现有效联系方式,只发现一张王某的身份证。经民警清点,钱包里有现金5564元,并无其他有价值的信息。为了找到王某,民警随即走访了事发地周边游玩的群众,一番走访下来,一无所获,路人都称没有见到过这个人。于是,民警将物品登记后带回了派出所,通过联系王某所在的村委会,村委会的干部称王某长时间在工地干活,平时很少回家,只知道王某在张湾区万达附近工地务工,并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后民警遂在万达附近工地多次进行走访和查找,因王某没有电话,始终没有找到。于是民警又联系了王某的户籍地派出所,了解到王某有一个哥哥在城区居住,最终民警经过近10天的努力,终于通过王某的嫂子联系上了王某。

4月25日,王某来到汉江路派出所,称当天上午结了工钱,一时高兴中午喝了点小酒,就直接回去睡觉了,至于钱包、衣服和钱丢在哪儿,根本就想不起来了,恍惚记得从四方山公园走路经过。后民警对其身份进行了核实,并了解到这5000多块钱是王某10天前从工地上结到的工钱。经确认无误后,把钱和衣服等物品交给了王某,由其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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