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十堰晚报)记者 吕鑫 报道: 汽车已转卖多次,却依然登记在原车主名下,辗转找到现使用人要求办理过户却屡屡遭拒。律师建议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对车辆进行过户登记。
日前,市民赵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他多年前上班时,公司以他个人名义买了一辆汽车公用,后来公司因故停止运营后,该车辆经过几次转手销售,但买家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至今仍然挂在他的名下。他原本没当回事,但一年前下载交管APP后发现,该车频繁交通违法,都记在他的名下。他担心,如果该车一直登记在自己名下,实际使用人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自己是否都应担责?为了稳妥起见,他辗转找到现在实际使用该车的车主,请对方配合办理过户,却遭到拒绝。
昨日,记者将赵先生的疑问向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反映。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汽车仍在正常使用,如果赵先生能找到实际车主,在汽车到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汽车过户;如果只是赵先生单方面提出对名下汽车进行注销,将无法实现。车管所工作人员建议赵先生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现车主配合办理汽车过户登记。
记者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的说法与车管所工作人员一致。同时,律师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等相关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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