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段吉雄 报道:10月20日,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驳回十堰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诉讼请求。自此,寿康永乐集团与该建筑公司长达五年的土石方施工纠纷一案水落石出,为寿康永乐集团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这是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成果。”寿康永乐集团负责人说。
寿康永乐集团作为我市本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肩负着保供应、活市场、稳就业的重要职责。今年疫情期间,旗下门店正常营业,保证了市民生活所需,为全市抗疫保供作出积极贡献。市纪委监委在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查办其他案件时,发现寿康永乐集团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问题线索后,随即开展调查,帮助寿康永乐集团挽回经济损失。寿康永乐集团员工纷纷表示,感谢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帮助寿康永乐集团维护合法权益,匡扶了正义,引领了正气。寿康永乐集团将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依法经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向损害营商环境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亮剑”,督促各级党组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活动,主动上门了解情况,收集问题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在查办涉企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涉及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问题线索,维护企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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