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见习记者 王琪 报道:“我家孩子6月底开始用我的手机给一个游戏主播打赏,16天花了我2万余元,最多的一笔刷了2888元。”7月19日,家住十堰城区的刘女士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称其11岁的儿子在用她手机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时,偷偷在短视频app上看游戏直播,并给直播打赏。刘女士报了警并找到了短视频公司客服,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7月14日一早,因朋友需要一笔钱,刘女士便通过微信给朋友转账。但转了几次,都提醒她银行卡余额不足,刘女士十分疑惑。“我银行卡里就算没有很多余额,但几千块钱还是有的。怎么可能余额不足?”
带着疑惑,刘女士到银行打印了流水账单。看到账单的瞬间,刘女士差点儿晕倒。“这是我攒着给两个孩子的学费钱啊,现在家里就我老公在上班,我到哪去给他们找学费啊。”刘女士说,看到账单上的收款方是一个叫海南头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她瞬间明白这些钱是谁花掉的。
“我儿子小凯(化名)今年11岁,平时喜欢玩王者荣耀和‘吃鸡’手游,经常看到他在抖音快手上看游戏直播。但我没想到他竟然会偷偷给他们打赏。”刘女士告诉记者,看到账单后她就问小凯钱是不是他花掉的,小凯支支吾吾说以为这些钱跟q币一样是虚拟的,没想到是真钱。
刘女士说小凯平时对钱没有什么概念,她给多少,小凯就花多少,很少问她要零花钱。刘女士以为小凯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很信任他。所以经常把自己的手机给小凯让他独自去买早点。
对此,刘女士十分懊恼,“我也有责任,我太信任他了,手机密码支付密码都是我告诉他的。”随后,记者在刘女士发来的账单上看到,银行卡交易记录从6月28日开始,一共转账35笔,直到将刘女士银行卡中的21000多元花光。其中最多的一笔是7月10日晚6时左右连续打赏了三个2888元。
小凯在每次支付后都会将转账提醒的短信删掉,怕被刘女士发现。
“我发现后就立马联系到主播,跟他说明情况后他表示愿意退款,但需要找官方平台协调。我找到官方客服,他们让我出具证明,还要小凯给主播打赏的视频证明这钱是小凯花的。但我当时都不知道他打赏,哪来的视频?”刘女士无奈说。
记者查阅发现,不久前,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随后,记者拨打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说:“刘女士的儿子小凯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孩子给游戏主播打赏花费2万余元,显然已经超出了他的智力和经济范围,没有经过监护人同意,可以要求短视频平台公司返还钱款。但这个事双方都有责任,要经过比例评估后,来确定公司返还多少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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