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公积金"不计逾期”已结束 未按时还款市民赶紧还款

云上十堰讯 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冯亮 报道:为应对疫情影响, 2020年2月24日,我市出台《关于做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的通知》的便民措施,在疫情影响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计罚息。按照通知时限,不做逾期处理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因此,自2020年7月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逾期处理、计收罚息,记录个人逾期信息,请有逾期未还情况的抓紧还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另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仅能够享受各项公积金政策福利,同时公积金存款也能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利息结算日,结息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年化利率1.5%执行,且不分段计息。结息后利息自动转入下年度职工公积金本金中。

今年,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全市(不含东风、汉江)共为5070个单位,24.88万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公积金利息1.79亿元,结息金额同比增长18.04%,平均每人获得利息收入720元。全部利息均已同步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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