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开征集城市道路备用名称,大家都来取名!有奖励

关于公开征集城市道路备用名称的启事    

地名是体现城市历史脉络、区域特色、文化内涵和形象品位的重要载体。为增强我市地名文化韵味,彰显城市特色,更好地服务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十堰市地名辞库》编纂工作的积极性,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道路名称,建立《十堰市地名辞库》,全面提升我市地名命名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适用范围

十堰城区范围内的大道、路、街、巷、里、桥梁、隧道、广场等地理实体。

二、采词规则

(一)、符合《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名命名有关规定,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名称采词应彰显十堰文化特色和韵味,雅俗共赏,通俗易懂。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生僻字和易产生歧义的字、词;禁止使用带有侮辱性和低级庸俗的字、词;禁止使用外来语、外文字母、外国地名、外国人名作为地理实体标准名称。

(三)、一般不以企事业单位、商品、商标作为地理实体标准名称。

(四)、一般不以人名作为地名,禁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三、采词原则

(一)体现整体性、层次化、系列化原则。

(二)体现历史文化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体现指位性与城市区域相契合原则。

(四)体现继承性与适度调整相结合原则。

(五)体现城市区域功能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原则。

(六)体现前瞻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原则。

(七)体现雅俗共赏、方便易记的原则。

四、采词范围

(一)武当文化、风景名胜类地名

1.采录以武当文化为主的地名。武当道教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城市道路名称应弘扬、传承、挖掘丰富的武当道教文化内涵。

2.采录以十堰境内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传承价值的风景名胜、旅游景点、文物古迹、纪念地、古民居、古建筑类为主的地名。讲述其来历、含义、沿革、变迁、现状及与之相关联的历史典故、人文故事等信息,推介十堰地域文化和人文精神。

(二)名山大川类地名

1.采录以“水”文化为主的地名。汉江是十堰的母亲河,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其中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城市道路名称应体现汉水文化、调水文化元素。

2.采录以十堰境内具有地标意义的名山大川、古道、古街、古桥等实体为主的地名。通过对这些地名的出处、含义、历史沿革、地理描述、历史人物等信息追根溯源,向人们展示十堰地理特征、命名理据及自然人文发展变迁等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十堰、认识十堰、热爱十堰。

(三)汽车文化与地方名特物产、植物花卉类地名

1.采录以汽车文化为主的地名。十堰因车而建、因车而兴,是全国闻名的汽车城,城市道路名称应充分体现汽车产业特色。

2.采录以十堰特有珍稀植物、花卉为主的地名。彰显十堰绿色生态环境。

3.采录以本地特色物产为主的地名。推介十堰资源。

(四)传统文化与吉祥美誉词类地名

1.采录以郧阳文化为主的地名。郧阳是人类起源的重要地域之一,郧阳文化历史积淀深厚,影响深远,城市道路名称应充分体现郧阳历史文化。

2.采录以传统文化为主的地名。传统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根脉和源泉,是传承文明薪火、守护民族智慧的精神家园,道路名称应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

3.采录以十堰民俗风情为主的地名。展示十堰独特的民俗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留住人们的乡愁。

4.采录以吉祥美誉词语为主的地名。地名如同人名,承载着人们无尽的想象和寄托,挖掘整理吉祥美誉词语作为地名,以表达人们追求喜庆、吉祥的美好愿望。

(五)历史建制与方位指向类地名

1.采录以部落方国、古郡州县建制历史为主的地名。增强人们对十堰历史的了解。

2.采录以十堰境内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乡镇、村域名称为主的地名。讲述他们的名称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及与之相关的历史掌故、民间传说、人文故事等元素,全景式展示十堰人文地理、文化等信息。

3.采录以本地历史地名为主的地名。传承历史老地名。

4.采录以体现地理方位感为主的地名。体现地理方位特征,凸显方位感和指向性。

(六)历史人物、事件、古诗古词文学作品及外来类地名。

1.采录以古今与十堰关联的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为主的地名。铭记历史,继往开来。

2.采录以与十堰关联的古、近、现代古诗艺文、史记、文学作品、轶闻趣事等内容为主的地名。传承历史文脉,增强十堰文化厚重感。

3.采录以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联的外来地名为主的地名。展示十堰城市的包容性。

五、范例

上庸县(郡)

上庸古郡县名,县治今竹山县上庸镇(堵河西岸田家坝,现被淹入库区)。春秋时期(公园前611年)楚灭庸国,置上庸县而得名。

庸国是夏商时期汉江流域方国,势力范围东起今房县西至今陕西省安康市大部分地区。《尚书·牧誓》记载,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时,庸国作为西土八国(庸、蜀、羌、髳、微、庐、彭、濮)之首参加了武王伐纣牧野之战。《史记》记载,周夷王时期(前885年-前877年),庸成为楚之附庸国。《左传》文公十六年(前611年)“庸人帅群蛮以判楚”,“秦人、巴人从楚师,群蛮从楚子盟,遂灭庸”。楚灭庸后在其都邑置上庸县。上庸县从公元前611年建县至北宋开宝年间撤销,总计存在了1480多年。根据《水经注》和古籍记载,庸国都邑和上庸县旧址在今堵河中游上庸镇境堵河西岸田家坝,现被淹入库区。(参考文献:《尚书·牧誓》、《史记》、《左传》、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清顾祖禹《读史方纪要》)

建议地名层级:上庸路。

适用空间:城区南部。

六、相关事项

(一)、为保证本次征稿活动的公正性、权威性、公开性,活动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遴选,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

(二)、本次征稿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作品奖级分别给予30元、20元、10元奖金奖励,获奖作品著作权、使用权、出版权归《十堰市地名辞库》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三)、投稿作品所采录的每一个地名辞条字数一般不超过350字,并应与十堰地域文化紧密相联,其引注佐证的文献资料要做到有据可查,并注明出处,不得编造、杜撰、臆断、抄袭、剽窃,投稿人文责自负。

(四)、征稿时间:2020年6月25日--2020年7月31日。

(五)、投稿方式: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广泛参与,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本次征稿活动解释权归《十堰市地名辞库》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十堰市地名辞库》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十堰市天津路78号市民政局--4018室)

联系电话:8117103 联系人:田正

邮箱:984400198@qq.com

《十堰市地名辞库》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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