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徐正国 通讯员 曹国琴 侯小波 报道:昨日起,我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简称个税年度汇算)启动。记者邀请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梳理了一些热点问题,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问:什么是年度汇算?
答: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所得(即“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问:哪些人群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依据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扣缴税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
问: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有哪些?
答:如果您在2019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
(2)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
(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
(4)不申请退税。
问:怎么能知道自己需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若预缴税款大于应纳税款,说明可以退税。需要退税的,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申请退税,也可以放弃;若预缴税款小于应纳税款,说明您需要补税。需要补税,并且不符合免于办理的,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免于办理是指2019年度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问: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听说可以简易申报申请退税,需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答:可在5月31日前,通过简易申报方式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超过该期限,依然可以通过标准申报方式申请退税。
问:通过哪种渠道办理申报最方便?
答:可以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问:是不是所有申报都能通过网络办理?
答:不是。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问:年度汇算退税应使用什么银行账户?
答: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需要使用本人账户办理退税。为了避免退税不成功,建议填报I类账户,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直接向开户银行查询。收到退税前,请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如果银行账户处于注销、挂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额、冻结等状态,均可能影响收到退税。
问:提交退税申请后可以作废申报吗?
答:在税务机关终审前可以作废申报。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需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问: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审核通过了,但又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答: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能作废申报,但可以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