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25年,十堰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

云上十堰讯 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肖力 柯鹏 报道: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要求和目标。力争到2025年,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绿色公交车辆和公交空调车比例均达到100%。

《意见》指出,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突出城市公共交通公益属性,把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坚持“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布局优先、用地划拨优先、资金投入优先、财税扶持优先、路权保障优先,确立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地位,形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新格局,为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交通保障。力争到2025年,十堰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城区万人公共汽车拥有量达到15标台以上,公交专用道总长度达到50公里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80%以上,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绿色公交车辆比例达到100%,公交空调车比例达到100%。

《意见》还要求,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落实公交用地划拨政策、加快公交场站设施建设、加快公交充电设施建设;落实优先发展政策资金扶持,包括落实补贴补偿政策、加大政府支持投入、强化扶持政策保障、完善公交票价体系等方面。另外,还将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包括加快设置公交专用道,科学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包括优化公交线网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公交等多个方面。

市政府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纳入相关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目标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工作落实,为建设区域性增长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奠定科学、高效、畅通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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