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530人获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汪奕炳老人(左)获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心情十分激动。

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黄榜 报道:“这枚纪念章太珍贵了。”日前,我市91岁的离休干部汪奕炳抚摸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激动地说。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共有530人获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颁发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今年上半年,市人社局等部门分别向省人社厅等部门报送了我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拟颁发对象信息统计情况。经审核,我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共530人,其中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有365人,新中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有38人,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国有企业老同志有127人。记者了解到,我市在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年龄均在80岁以上,其中年龄最大的100岁。

9月10日,十堰军分区将530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运送到市人社局(市表彰办)保密室,按保密物资管理。9月17日,我市各地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参加纪念章颁发工作动员会,并陆续将纪念章颁发到位。

“纪念章代表了最高荣誉,凝结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老一辈革命同志的关怀。” 出生于1925年的罗梅欣拿到纪念章时激动地说,“这是对我一生最高的奖赏,是我一生最高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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