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十堰7名车主被罚5000元!这事儿有人还在干

近日,

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曝光了7名驾驶人,

7人均因从事非法营运

被处以5000元罚款,

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网络配图,与本文无关

1、2019年3月8日,潘口乡小漩村2组陈××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驾驶鄂CHT598小型轿车从事非法营运,被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2、2019年3月22日,溢水镇鹰岩村4组刘××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驾驶鄂C98B85小型轿车从事非法营运,被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3、2019年3月28日,麻家渡镇白玉村3组陈××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驾驶鄂C28Y39小型轿车从事非法营运,被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4、2019年4月15日,宝丰镇东河村3组胡××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驾驶鄂C667R2小型轿车从事非法营运,被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5、2019年6月10日,宝丰镇喻家塔村6组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鄂C68563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被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6、2019年6月13日,宝丰镇曹家湾村4组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临时牌照鄂C11914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被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7、2019年6月19日,文峰乡轻土坪村3组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鄂C89H66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被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运管部门将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全力整顿出租车、长途“黑车”和农村客运市场的非法运营行为。

对拒不退出继续经营的非法营运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对国家公职人员从事出租车和农村客运经营、拒不退出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并报送纪委监委机关;

对阻挠规范市场运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及非法经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奉劝大家,别再跑黑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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