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六堰山三区业主委员会1幢1、2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 “十堰市六堰山三区业主委员会1幢1、2单元加装电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市六堰山三区业主委员会1幢1、2单元加装电梯项目位于六堰山三区,申请在原有住宅楼加装电梯两部,电梯高度26.5米、占地面积为10.56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需占用小区现有公共空间10.56平方米,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6年版)
3.《十堰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关于加装电梯的申请及业主签名表
5.佳林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 《结构安全证明》
6.市房管局 《关于十堰城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征求意见的复函》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批前公示栏 (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 《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刘晓波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 “规划总平面图” “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
(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3日
链接
据十堰晚报2018年10月12日报道
十堰城区90个老旧楼栋加装电梯 30多部电梯已投入使用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韩玉砚 通讯员 冷冰 报道:记者近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截至目前,城区约有1500个单元楼栋符合加装电梯条件,其中已有16个项目约90个楼栋启动了电梯加装工程,30多部电梯已投入使用。根据近日出台的《十堰市城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2020年以前,城区(不含郧阳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经验收合格后每部可获10万元定额补助。
已有90个楼栋启动电梯加装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城区有很多5层以上住宅未安装电梯。随着我市人口的老龄化日益明显,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越来越受到业主,特别是中老年业主的关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去年10月开始,市房管局联合各区政府对城区5层以上老旧住宅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对前期已加装电梯的小区进行调查走访,掌握我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的数量和需求情况。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下发了《十堰城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优先鼓励城区2002年以前(未实行房屋维修资金政策)的五层以上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目前,城区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约有1500个单元楼栋,一大批单元楼栋已在筹备和计划申报过程中。截至上月,城区已有16个项目约90个楼栋启动了电梯加装工程,其中30多部电梯已完成加装并投入使用,有效促进了老旧住宅小区的居民出行和房屋的保值增值。
将研究低层业主补偿政策
根据调查摸底,因为加装电梯存在高层业主和低层业主受益不均的矛盾,加之会对一楼住户采光、通风和通行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部分一楼住户不同意加装,导致加装电梯无法实施。所以,我市在制定政策初期,就明确了“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的基本原则,避免造成后续次生矛盾。
近日,我市又出台《十堰市城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根据《办法》,2018年至2020年期间,城区(不含郧阳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的老旧住宅电梯加装项目,通过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上报,并经过所在区房管局和市房管局审核通过,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每部电梯10万元实行定额补助。该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据了解,接下来,城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将研究低层业主补偿政策,按照一定比例,对低层业主进行补偿,推进电梯加装工作顺利启动;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优化和减少加装电梯审批流程和审批要件,出台更加具体、更加便捷、可操作性更强的审批程序,方便业主电梯加装申报,为符合条件的小区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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