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设置党政机构37个

原标题:重磅!郧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刚刚公布!

2月28日,郧阳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我区机构改革正式全面实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十堰市郧阳区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区委机构11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6个。

这次改革具体有哪些内容?改革后的机构设置是啥样?

调整优化区委机构和职能

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将区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区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区监察局。

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不再保留区委法治郧阳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建区委财经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区委政策研究室。

组建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将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不再保留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将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区委政策研究室。

将区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

将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组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

区委办公室:统一管理机要保密工作

区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区委机要和保密局(区国家保密局)、区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家密码管理局)、区专用通信局牌子。

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调整优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老干部局

将区委老干部工作局(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委老干部局,由区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区委老干部局不再保留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牌子。

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的公务员综合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区公务员局牌子。

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

将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旅游局(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和有关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牌子。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旅游局不再保留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牌子。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区政府机构个数。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将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其他调整优化的机构

将区委政策研究室由区委办公室内设机构调整为区委工作机关。

将区委群众工作部(区信访局)更名为区信访局,由区委办公室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区委工作机关。不再保留区委群众工作部。

区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区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区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优化区委办公室职责。将区档案局(区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区档案局牌子。区档案馆仍作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

不再设立的机构

不再设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不再设立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公安局承担。

保留的机构

保留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区委工作机关。

调整优化区政府机构和职能

组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区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区林业局(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城乡规划、测绘管理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区财政局的农村土地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外加挂区林业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国土资源局。不再保留单设的区林业局。

组建区水利和湖泊局。将区水务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区移民局的职责,以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作职责整合,组建区水利和湖泊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水利和湖泊局对外加挂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水务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移民局。

组建区农业农村局。将区委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区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委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区委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局。

组建区卫生健康局。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的职责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经济信息商务和科学技术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区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务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水旱灾害防治、区林业局(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郧阳区分局的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区经济信息商务和科学技术局(区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等职责整合,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乡镇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统筹考虑。保留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商务和科学技术局不再保留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组建区医疗保障局。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保险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重新组建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的职责,区粮食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外加挂区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区物价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区粮食局。

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将区司法局的职责、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调整优化的机构

设立区商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经济信息商务和科学技术局的商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商务局。

将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旅游局更名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外加挂区广播电视局、区体育局牌子。

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加挂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区财政局对外加挂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优化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职责。将区经济信息商务和科学技术局更名为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将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优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更名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牌。

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优化区行政审批局职责。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化管理职责,区经济信息商务和科学技术局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职责,以及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对外加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不再保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保留的机构

保留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深化区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深化区人大机构改革

加强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区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

深化区政协机构改革

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

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

深化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探索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严格执行机构限额规定,清理消化限额外等不规范设置的机构。

坚持编制总量控制,强化编制总量硬约束。省里下达、明确的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量,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突破,涉及编制总量的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规范领导职数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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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0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统一战线工作部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办公室挂机要和保密局(区国家保密局)、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家密码管理局)、专用通信局、区档案局牌子;组织部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公务员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宣传部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台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说明: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区政府机构个数。办公室挂研究室、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局挂粮食局牌子;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林业局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水利和湖泊局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行政审批局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档案局在区委办公室加挂牌子,由区委办公室承担相关职责;公务员局在区委组织部加挂牌子,由区委组织部承担相关职责;新闻办公室、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在区委宣传部加挂牌子,由区委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侨务办公室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牌子,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保密局与区委机要和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与区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区委办公室加挂牌子;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牌子;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设在区委宣传部;外事办公室与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设在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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