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吕超 见习记者 王杰 通讯员 李济先
暑期将至,研学旅游、社会实践、夏令营、毕业旅行等暑期出行活动将成为七八月旅游市场上的消费热点。那么,暑期出游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对此,十堰市旅游委温馨提示,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理性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
在选择旅行社时,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指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一照一证”的企业,不能从事各类旅游经营活动。
慎选高危旅游项目
选择滑沙、滑草项目时,要注意运动姿势及注意事项。滑沙时前后不可跟太近,未成年人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不能参加。滑草项目虽然有固定的滑道,但下滑速度快,安全防范同样不可小觑。
选择骑行项目时,一定要在正规的马场租赁马。小孩在选择骑行项目时,要有专人陪护。不要在靠近马的地方打伞,以免马受到惊吓。对年龄有限制且有一定危险性或缺乏一定控制能力的高风险旅游项目不要参加。
增强保险意识
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学生们活泼好动,在游玩时更易发生危险,建议家长在出游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购买保险后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或保险号。
参与攀岩、漂流、滑翔、蹦极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各类活动的安全提示,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提前咨询好这些高危项目是否在保险范围内,因为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如果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提高旅游安全意识
暑期出游,在临行前,应多了解并掌握目的地各方面的状况,家长应根据孩子的身体和饮食情况,适当准备一些食品和药物。
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应注意遵守秩序,不要随意跑动,一定要系好安全带,自驾游时年龄小的不要坐在前排。有一定危险性、对参加年龄有限制的旅游项目不要参加。夏季高温,要注意防晒。
选择出境“修学游”、“毕业旅行”的孩子,出境后要听从旅行社的安排,遇到困难或危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大使馆求助。
案例分析
案例一:2017年深圳市某校高一女生林某在华山旅游,未遵循景区规划路线独自从小路进山后走失,在失踪71个小时后被警方找到,此时已经出现精神恍惚、身体虚脱等症状,好在有惊无险,并未危及生命安全。
市旅游委提醒:学生外出旅游一定要征得家长同意,而且尽量结伴同行,发生意外时可以相互帮助。年龄较小的学生,出游时一定要有家人陪伴。
案例二:游客韦某在春节期间花费3000多元参加雪乡组团游,在去雪乡的路上,导游要临时加钱、加项目,否则就把人赶下车,而此时车外温度已经零下二十多摄氏度。
市旅游委提醒: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案例。学生出游时一定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同时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知晓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纠纷时,请理性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可利用手机摄像机等录音录像取证,以备后续维权使用。及时拨打全国旅游投诉举报服务热线12301,旅游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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