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定于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8:40,在行政中心A栋八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半。建议常委会会议议题为:
一、审议 《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草案二审稿)》;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规划》的议案;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壮大实体经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十堰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六、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七、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我市城区贯彻实施<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八、人事任免;九、其他。
根据 《十堰市市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试行办法》规定,现将市民旁听十堰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市民旁听名额6名。
二、凡年满18周岁,持有十堰市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效证件者 (单位证明或居委会证明),在十堰投资的台、港、澳同胞或持有暂住证在十堰市工作 (居住)者,本人可以到市人大常委会申请旁听。
三、申请旁听会议的市民登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6月25日上午11:00,登记地点在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2531)。
四、市民申请旁听登记时,应由本人填写 《市民旁听会议申请登记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工作单位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介绍信。
五、申请旁听的市民,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确定后,发给旁听证,安排旁听本次会议。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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