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小区墙砖脱落砸坏汽车,修车费2.6万元!法院判了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曾雨

近期,由高空坠物引发的话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件中发现,近年来,十堰针对高空坠物致汽车损坏的诉讼已有多起。

当高空坠物发生伤害事件时,受害者应如何有效维权?记者采访到相关法律人士给予解答,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树立安全意识,减少甚至避免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阳台玻璃坠落砸伤奥迪 住户赔付车辆维修费

2015年5月28日晚,市民赵先生回到东山苑紫阳花园小区,因小区划定的车位已满,遂将其奥迪车停到业主袁女士居住的单元楼下。当晚8时许,袁女士家阳台玻璃发生坠落,将其奥迪车前机盖多处划伤,车玻璃被砸裂。

事后,赵先生找到物业公司和袁女士协商,但协商未果,便自行将车送至奥迪售后服务中心进行修理,共支出维修费7074元。

赵先生向物业公司交付停车费,双方约定他有权占用和使用该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地上临时泊车位。因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赵先生将袁女士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袁女士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其车辆维修费7074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茅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袁女士作为房屋所有人,未尽到自家建筑物品的安全注意义务,以致该阳台窗户玻璃脱落致使赵先生车辆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不是坠落玻璃房屋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并非本案法定的赔偿主体,故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于袁女士提出是天灾的辩解,一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发生,辩解不成立;其关于不在规定区域停车应承担责任的辩解,法院认为这不是高空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也没有支持该辩解。最终,法院判决袁女士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赔偿赵先生7074元。

袁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属实,遂维持原判。

墙砖脱落砸坏汽车 物业承担七成维修费

谢先生是北京路南洋国际的业主,2015年7月6日,他将汽车停放在小区内,因墙砖脱落,造成车辆损坏。后经维修,车辆维修费为26420元。

谢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连带赔偿车辆维修费26420元、车辆租赁费用8400元、误工费等费用。

茅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一审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体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墙砖脱落建筑物的管理者,其对该建筑物有维护的义务,应当对建筑物脱落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一审法院支持谢先生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诉讼请求。不过,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划定有停车位,而谢先生的车辆未停放在停车位中,其对损害的发生也应承担一定过错,要承担30%的责任。

针对谢先生对开发商的诉讼,因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开发商为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法院不支持开发商承担责任。一审法院最终判定,物业公司向谢先生赔偿损失18494元,驳回谢先生对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

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认为谢先生不听劝阻,执意将车停在消防通道内,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二审认为,物业称谢先生因自身过错违反规定停车,应当对自身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提醒:

高空坠物发生伤害后应及时报警

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祖群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就要确定侵权责任主体、侵权行为与损害间的关联性、损害后果。

徐祖群指出,当发生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受损方应该首先保存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在警察到来前,对于现场遗落物,最好保存原地不动,防止遗落物上存有的手印等证据特征被破坏,同时注意联系目击者,确定有关证人。警察到现场后,由警察处置现场,并查明遗落物的丢弃者,确定事故责任人。受伤者进入医院救治,尽量向医生进行详细描述,对砸伤事件要有明确记载。

徐祖群表示,目前,高空坠物可以遵循的法律规定有《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管理条例》等。其中,《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若能确定侵权责任人的,直接协商或起诉主张相关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人不能确定的,这就需要结合发生高空坠物的地点,以坠落物周转建筑物的高度等因素综合判决排除不是侵权责任人,以此来确定可能的侵权责任人,再根据法律的规定主张赔偿。

此外,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存有过错导致高空坠物的,根据过错程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徐祖群表示,高空坠物纯属损人不利己,不仅不文明,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业主要真正提高文明素质,树立安全意识。呼吁市民从自己做起,将物品妥善放置,对安全隐患及早处理,把垃圾等物品放置到合适地方,以免发生坠落意外。同时,市民要定期对家里所有门、窗,以及悬挂物等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牢固性,尽可能减少墙外悬挂、安装物品。对于物业公司,应加强对物业服务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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