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十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贴10万元!还有这些好消息

小区配套设施不齐全

老旧小区没电梯老人上楼难

……

这些跟咱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问题都要解决啦



昨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

关于我市城区贯彻实施湖北省物业服务和

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并获得表决通过

今年10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我市城区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工作,指出了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面临的责任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化解到位、项目监管还未细化到位等问题。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落实各项工作,对人大专题询问问题落实情况作出答复。

快来一起看看这些好消息吧▽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0万元

针对当前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

市政府列出五项综合改造措施

1、正在制定下一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根据棚户区改造政策,先行启动申报改造10000户供水、供电未实行终端到户、问题突出的老旧小区住户,按照问题轻重缓急分批分年度列入国家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申报计划。

2、建立老旧小区应急维修资金制度,专项用于解决未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的老旧小区,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应急维修改造。

3、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每年由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城区物业管理提档升级工作。

4、结合国家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要求,完成维修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在2018年年初启动省出资企业、中央在十堰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改造。

5、为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方便居民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市政府出台了《十堰城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拟定三年行动计划,以“业主自愿、政府支持”为原则,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0万元,提高老旧小区居住品质。



东岳路人行家属区4栋楼中已有3栋加装电梯

开展小区油烟噪声污染等专项整治

针对市民反映较多的

小区乱搭乱建、擅自改变小区内规划功能

小区内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政府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

1、小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开展小区乱搭乱建和擅自改变规划功能行为的巡查和日常监督,调查取证后移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

2、小区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的治理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成立治理工作专班,制订了工作方案,将在近期对物业小区及周边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出店经营摊点再次开展专项整治,并结合实际出台长效监管机制。


水电气热终端收费工作启动

小区物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实施终端收费势在必行。市政府提出,将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能源配套建设的监管,目前城区新建小区已实现了新开工建筑项目的水、电、气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同时,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效整合城区政企管线二元体系现状,实现供水、供热、供气统一管理,杜绝重复开挖、重复建设,进一步降低供水、供气、供热管网的建设维护成本,进一步降低终端收费价格。

此外,《十堰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立法计划已上报,并着手起草了《十堰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将从制度上解决供气、供水分户计量收费的问题。

提升小区电梯安全保障水平

小区电梯安全运行问题备受市民关注。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录入城区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的7项主要信息,并结合“智慧小区”建设,安装电梯远程监控物联网系统,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电梯使用安全。

计划在3年内,电梯远程监控物联网系统加装工程覆盖主城区所有住宅电梯,今年在北京路沿线完成500至1000部,全面提升电梯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小区“住改商”监管整治

针对一些住宅房被改成了商业用房

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市政府明确提出将加强

住宅小区“住改商”、无证经营监管整治工作



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告知“住改商”申请人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并签字或盖章,以及所在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督促引导小区“住改商”经营户依法办理证照。

同时,加强“查无”工作,有序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查封扣押无照经营活动物品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场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予以公示。

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运用,搭建社会共治监管平台,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动监管。

解决不动产登记办证遗留问题

对于不动产登记办证遗留问题

成立了三个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核查组

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

并开展了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验收工作



市政府要求,不动产登记办证问题推行源头管控,建立由市住建、国土、规划、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制度,从源头上防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杜绝“带病”楼盘进入市场交易。同时,开辟“绿色通道”研究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表登记、一处发证”的一站式服务。

小区配套设施将有“标”可依

针对一些小区规划的配套设施不齐全的问题

市政府启动加强建设项目

各类配套设施的审查、审批工作

一方面,增配居住区服务设施,在项目审查审批过程中合理细化配套配建内容,要求小区内据实增设监控设施、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位置等,保证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设置。

另一方面,正在研究起草《十堰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范设施配套标准,合理配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新建项目各类设施规模适度、配套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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