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冷冰 报道: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与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棚改居民的住房消费能力,减少棚改矛盾,市房管局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深入细致调查研究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服务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文件。
据悉,《通知》的具体支持措施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棚改居民,如需购房或装修房屋的,可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时可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VIP服务。
无工作单位的棚户区改造居民,可比照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政策支持。
根据棚改居民贷款需求,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可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覆盖的商铺和车库的贷款需求。
据介绍,以上政策的施行,将有效解决棚改居民购房资金短缺的矛盾,增强住房消费能力。对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和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将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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