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 “一切为高中考让路……”27日上午,十堰2017年城区环境噪声专项整治暨“绿色护考”工作会在市环保局召开,中建二局万达广场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在表态发言中表示。
会议发布了《关于加强2017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从27日起十堰启动今年“绿色护考”行动。今年十堰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22日,共27天。
会议明确,禁止在高、中考期间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夜间:当日22:00至次日6:00);禁止金属加工行业夜间进行噪声超标的加工作业;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夜间排放超标噪声;禁止因工艺吹扫等原因产生的强烈突发性噪声;厂界噪声超标的工业企业,夜间应停止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设备;严格控制使用空调器、发电机、冷却塔等设备,产生超标排放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应停止使用。
严格高、中考时间及考场环境噪声管制:其中2017年6月7、8日,市一中、市二中、市郧阳中学、市东风高级中学、市车城高级中学等高考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昼夜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和建筑施工作业及文体活动;2017年6月20日至22日,市二中、茅箭区实验学校、市四中、市五中、茅箭区茅箭中学、张湾区实验中学、市实验中学、市十八中、武当山中学和东风二中、四中、五中、七中等中考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昼夜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和建筑施工作业及文体活动。
高、中考期间,市环保局将组织昼夜值班和巡查,并和公安、住建、城管、文体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规定产生噪声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以高限5万进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责令其立即改正。环保投诉受理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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