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十堰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要求,巩固中心城市禁鞭成果,1月16日下午,十堰经济开发区召开2017年禁鞭工作部署会,开发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卢文昌出席会议,白浪路派出所、白浪街办、区安监局、区文教卫局、区房管局等开发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就进一步做好开发区禁鞭工作,卢文昌要求,一是思想上要做到“零懈怠”,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宣传上要做到“零死角”,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查控上要做到“零输入”,要严格查缉,做好堵截;四是买卖上要做到“零销售”,要全面清理,禁止违规销售;五是路途上要做到“零运输”,要加大运输稽查和打击力度;六是存放上要做到“零储存”,要开展清查,彻底收缴;七是巡控上要做到“零时段”,要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的巡控和查处工作;八是查处上要做到“零容忍”,要做到依法监督,坚决查处;九是燃放上要做到“零燃放”,要坚决打击违规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等行为;十是追责上要做到“一票否决”,层层落实责任,进行考核问责。
会上,开发区禁鞭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景才传达了市禁鞭办《2017年十堰中心城区重点时段禁鞭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年十堰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对2017年禁鞭工作做了详细部署。白浪街办、区安监局、区文教卫局、区房管局等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各成员单位还签订《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责任状》,并现场向各成员单位发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领导小组致市民的一封信》共计36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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