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
秦楚快讯 18日上午,十堰召开领导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宣布省委决定:张维国同志任中共十堰市委书记,陈新武同志任中共十堰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维国,男,汉族,湖北黄梅人,1963年10月生,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房县县委常委,房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房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房县县委书记,房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十堰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十堰市委常委,十堰市委常委、副市长,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2016年12月,任十堰市委书记、十堰市政府市长。
陈新武,男,汉族,湖北黄冈人,1968年7月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黄冈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黄冈市委书记、党组书记,黄梅县委副书记、县长,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孝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湖北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正厅级)、党组成员、书记,省援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省政府驻新疆办事处主任。2016年12月,任十堰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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