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树市花征求意见书
为了把市树市花作为十堰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彰显十堰市独特的城市形象,激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爱绿护绿意识和建设生态美丽十堰的热情,根据市政府安排,拟评选出新的市树市花。现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建议。
一、市树市花评选意义
市树、市花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地域、人文特色的浓缩和象征,也是现代城市的一张名片,不仅能代表一个城市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文化底蕴、精神风貌,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且对带动城市相关绿色产业的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知名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树市花评选标准
(一)市树评选标准
1、高大乔木。指树干高大,主干和分枝有明显区别的木本植物。
2、栽培容易,适应性强,生长寿命较长。生物特性符合十堰地区的自然环境气候特点的要求,生长良好,繁殖、栽种容易,生长寿命至少50年以上。
3、种植历史长。在十堰地区历经长期气候变化的考验,栽培历史悠久。
4、公众认同,雅俗共赏。树种形态美观,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具有较高的环境社会效益。
5、具有地方特色。树种能够体现城市绿化风貌,彰显城市特色,确定为市树后,成为城市的一张重要“名片”,成为城市文化和城市人民精神风貌的一种象征。
(二)市花评选标准
1、有代表性和象征意义,栽培容易,适应性强。
2、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形态、姿态、颜色等特性能反映十堰市的自然风貌和人民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能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能代表十堰市的城市形象。
3、符合十堰市的自然条件,种养方便,能够形成产业。
4、有较高的观赏价值,能起到较好的绿化、美化及景观效果。
5、深受群众喜爱,公众认同度高,分布广泛、具有地方特色。
三、建市以来市树市花评选情况
1986年11月,市人大审议批准樟树为市树,石榴为市花。
1987年6月,经市人民政府提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二汽厂树广玉兰、厂花月季增补为市树市花。市树为香樟、广玉兰,称为兄弟树;市花为石榴、月季,称为姊妹花。
201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林业局启动了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经过市民投票和专家论证,推荐了一批候选市树市花。
为了确保市树市花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适应性,市政府又安排市城管执法委在近几年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大量栽植了候选市树市花品种,通过实践来检验其生长状况。经过多年的栽植实践,组织专家研究讨论后提出新的市树市花品种为:
市树:香樟(小叶樟)、栾树。
市花:紫薇、石榴。
四、市树市花选取原因
从国内其他城市评选情况来看,市树市花选取都是从地域性、文化性、观赏性、经济性、历史性等方面来考虑。因此,结合十堰市历史发展、城市文化和植物生长的具体情况,此次市树市花主要是从美化、绿化、靓化、文化四个方面来选择。
1、香樟:为四季常绿乔木,其树形雄伟壮观,树冠伸展,枝叶繁茂,浓荫覆地,是我国城市优良的绿化树、行道树及庭荫树。香樟树存活期长,寿命长可达成百上千年,实则是长寿树种。人们常把香樟树看成是景观树、风水树,寓意避邪、长寿、吉祥如意。
香樟看似普通,却有一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奉献精神。这种精神就像十堰市众多普普通通的劳动者一样,正是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才让十堰这座城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用香樟作为市树代表着广大市民群众既普通又不平凡的高尚品质。
2、栾树:为落叶乔木。树形端正,四季变化明显,春季嫩叶为红叶,夏季黄花满树,入秋果实紫红,形似灯笼,十分美丽,在微风中被吹动的似铜铃哗哗作响,故又名“摇钱树”。在实际栽植中,可将香樟作为一排行道树,保证道路四季常绿,形成林荫路,绿化覆盖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栾树作为二排行道树,春季观叶、夏季观花、秋季观果,丰富道路绿化景观,二者相互搭配,相得益彰。
栾树的叶、花、果交融共生,色相繁复,意蕴丰富,象征着人生境界的多元化。用栾树作为市树,寓意着十堰建市五十周年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可喜变化。如今,十堰就像栾树一样春夏秋冬都有着不同的美丽,象征着“大美十堰”正在形成。
3、紫薇:其花色艳丽,有火红色、紫红色、蓝柴色等,开花时正当夏秋少花季节,花期6-9月,故有“百日红”之称。
紫薇花象征着好运,被称为吉祥幸福之花。还代表了生命的活力与蓬勃的气势,因为它在炎炎夏日燃烧生命释放美丽。用紫薇作为市花,寓意着十堰市的发展蒸蒸日上,市民幸福指数日益增强。
4、石榴:树姿优美,枝叶秀丽,初春嫩叶抽绿,婀娜多姿;盛夏繁花似锦,色彩鲜艳,花期5到8月,花多红色,也有粉红色、白色、黄色及复色等,花色鲜艳明丽,花瓣薄而紧凑,很有团簇感。
中国传统文化视石榴为吉祥物,其果实饱满有着多子多福的寓意,象征家庭人丁兴旺。用石榴作为市花,寓意红红火火,代表着十堰市兴旺发达、繁荣昌盛,广大市民吉祥幸福、和谐美满。
基于上述原因,评选出上述候选市树市花,请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建议:
A 赞成 B 不赞成 C 另选
电话:0719—8652237
电子邮箱:375883262@qq.com
微信公众号:十堰城管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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