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郝梦 通讯员 黄榜
日前,十堰市人社局印发《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现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次进行改革调整,规范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以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为十堰发展引才纳贤。
将高技能人才界定为高层次人才
《通知》中将两类人才界定为高层次人才,一是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具有较高知识层次或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二是高技能人才,包括高级技师、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师、首席技师、民间工艺大师等荣誉称号的紧缺拔尖人才。各县(市、区)也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的范围和标准。
对于高学历和高技能人才的招聘按照“以用为本、突出重点、专业对口、能力优先、注重实绩”的工作思路,坚持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和便捷高效、畅通有序原则,增强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透明度。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是在全省率先出台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处理办法的城市。同时,将高级技师、技能大师等高技能人才界定为高层次人才在全省也是少有的。目的是在“抢人大战”中赢得先机,将高层次人才吸引到十堰,留在十堰,从而推动十堰经济的发展。
公开招聘突破1∶3开考比例限制
《通知》突破了以往政府公开组织的一年两次的公开招聘计划,对于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可在公平公开的原则下,随着岗位需求及时制定招聘计划。用人单位提出招聘计划,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认,并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高层次人才的公开招聘工作更加多元化,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直接笔试、直接面试(含技能测试)及考核、考察等方式确认聘用。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可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可直接进入考核聘用环节。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过去老少边穷地区往往很难招到合适的高层次人才,突破1∶3开考比例限制以后,老少边穷地区的岗位,只要有1人报考,经考核合格后,即可直接上岗,有利于为基层贫困地区引进人才。
市人社局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利用高层次人才招聘的名义,降低标准,简化程序,搞“近亲繁殖”、“萝卜招聘”、“戴帽进人”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各类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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